1、属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范围内的小额商品服务支出,必须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。
2、报销时需有持卡人签名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(POS机小票)和相应的原始发票,POS机小票需和对应发票粘贴在一起,按财务报销审批程序办理报销手续。
3、若遗失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(POS机小票)的,持卡人可通过网上银行查询,并将获取的“交易时间”、“交易金额”、“交易地点”等信息打印出来做为报销依据。
4、不在公务卡结算范围的按照【河南科技学院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】第14条执行。
5、发票开具日期在2013年10月1日之后的公务支出需按【河南科技学院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】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