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上级差旅住宿费标准文件变动,现对《河南科技学院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》(校发字【2021】2号)文件中住宿标准进行了修订,具体变动部分如下:
1.拉萨市6-9月旺季其他人员住宿标准变为530元/天(原350元/天)。
2.河南郑州市辖区金水区、二七区、中原区、管城区、惠济区、郑东新区、航空港区、高新区、经开区其他人员住宿标准变为380元/天(原330元/天);河南其他省辖市辖区其他人员住宿标准变为330元/天(原300元/天);河南其他各县市、郑州上街区住宿标准为300元/天(原无)。
变动部分已在学校文件附件中变更,请大家参照执行。
财务处
2021年7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