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、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)的要求,结合我校财务报销、财务档案管理等实际情况,为了方便教职工报销和会计凭证的复印,减少原始附件折叠带来的不便,财务处自2021年5月1日起,启用A4版式财务《票据粘贴单》。
具体粘贴规则如下:
1.《票据粘贴单》请按横版使用。
2.胶水或浆糊粘贴,勿用订书机装订。
3.贴时,请勿将填写内容掩盖,原始凭证粘贴后应保证能清晰看到每张票据的内容、金额。
4.始凭证应按照报销的类别进行分类整理,如办公费、耗材费、招待费、差旅费等,按照类别分别粘贴,把相同费用项的原始凭证粘贴在一起。
5.定额发票正面朝上,按照从右至左顺序均匀有序、横向粘贴,以达到鱼鳞状排列的效果,最后一张票据对齐票据粘贴单左上角。火车票请平铺粘贴至粘贴单。其余发票按照大票在下、小票在上的顺序对齐粘贴单左上角粘贴。严禁以票贴票和集中在在中间粘贴。
6.票清单紧贴在该商家发票之后。
7.A4纸大小的非发票附件无需粘贴至票据粘贴单,附在粘贴单后即可。
8.使用蓝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票据合计金额及票据张数,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。
9.于粘贴不规范的票据,请自行重新粘贴。
原始凭证粘贴示例
一、 定额发票粘贴示例

一、 火车高铁票粘贴示例
火车高铁票距票据粘贴单左边3厘米处进行平铺式粘贴,确保每张票据完全粘贴在票据粘贴单上,严禁票贴票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