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为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(试行)》(财教【2012】21号)和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》(财教【2012】488号)等的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规范财务审批手续,财务处自2021年5月1起,启用签呈、新票据粘贴单和新版差旅报销单进行报销审批,原粘贴单和差旅报销单的审批方式不再使用。
票据粘贴单使用如下:非差旅费用的报销相关票据都需粘贴至新版票据粘贴单,审批签字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新差旅报销单使用如下:差旅费用的报销都需填写差旅报销单并按流程签字审批,出差相关票据需粘贴至新票据粘贴单做为附件。
财务处
2021年4月30日